根据工作需要,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高新区门户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发布)。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省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中选调工作人员1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要求。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选调职位职责。
3.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8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政治部317号,联系人:徐雯瑞,联系电话:0816-2738878,地址:绵阳市高新区金祥南路人民法院。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符合条件的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选调方式
1.本次选调工作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作为考察人选组织实施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选,对拟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调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调动的,即办理调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组织实施和要求
1.选调工作由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绵阳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全程监督。
2.报考人员和参加选调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监督电话:绵阳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0816-2532420
咨询电话: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816-2532937
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0816-2738878
附件:1.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0年8月14日
附件1
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选调名额 |
岗位 类别 |
资格条件 |
||||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备注 |
||||
1 |
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 |
1 |
审判辅助人员 |
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 |
学士学位 及以上 |
法律或法学相关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