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本公告由眉山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8236717。
监督电话:028-38235373。
附件:拟聘编外人员公示表(第四批)(点击下载)
2020年8月11日
信息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18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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