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条件等详见附件1《古蔺县公开考核招聘泸州市2020届公费定向培养村小教师岗位要求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岗位条件的泸州市2020年公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4.年龄:年龄要求为1985年8月12日以后出生,年龄均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3日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四川省古蔺县彰德街道蔺阳大道126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古蔺县公开考核招聘泸州市2020届公费定向培养村小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附件2);
(2)相关证件: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②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按岗位要求的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资格证之一)复印件各3份,同时查验原件,③与古蔺县教育体育局签订的《泸州市免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协议书》复印件3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体检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1.体检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在体检当日早上6:00准时到古蔺镇第二小学(体育中心足球场)集中,统一参加体检。
2.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3.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体检,另交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体检费400元(代体检医院收)。
(2)考生主动上交携带的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电子设备统一保管,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3)体检前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得穿制服参加体检,女生不得穿连体衣裙参加体检,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4)体检过程中,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否则后果自负。体检结束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5)本次进入体检程序且已确认怀孕的考生,若有需缓检的项目(如妇科、X光等)应向人事招考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体检医院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待考生产期结束提出补检书面申请,补检合格后再按程序进行考察、公示、聘用。
(6)在体检过程中发现冒名顶替、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提示:为加快招聘工作进度,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在参加体检前可自行准备好考核的相关材料。
(四)考察
1.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2.相关事宜
体检合格的考生于2019年8月16日前,携带《古蔺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见附件3,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及个人(学籍)档案、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到招聘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接受考核。
3.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本人基本情况;(2)近三年表现情况(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奖惩情况及工作、学习等情况);(3)本人遵纪守法情况;(4)本人是否符合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公开考核招聘泸州市2019届公费定向培养村小教师的公告》要求的聘用条件;(5)本人承诺:上述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虚假或隐瞒,本人接受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
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要求1500字左右(A4纸书写),用蓝、黑色墨水笔书写,同时上交电子文档。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考核资格或考核不合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及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古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时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按拟聘人数,等额提供村小(校点)岗位数,考生根据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提供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从第一名起,依序选择聘用岗位,未选择聘用岗位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并按泸市府办函[2016]41号违约规定处理。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后,在古蔺县的服务期按泸市府办函[2016]41号规定执行,同时须符合古蔺县基层服务年限等规定。
四、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核招聘教师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http://www.gulin.gov.cn/)人事招录栏发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登录古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不能参加报名、考察、签约、体检等环节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由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830-7204706
监 督 电 话:0830-7205280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1.古蔺县公开考核招聘泸州市2020届公费定向培养村小教师岗位要求表
2.古蔺县公开考核招聘2020届公费定向培养村小教师报名登记表
3.古蔺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8月5日
信息来源:http://www.gulin.gov.cn/zwgk/jbxx/rsxx/rszl/content_51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