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范围
面向州内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5年(含试用期)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省属单位不在此范围,州级机关人员报考的不受基层工作年限限制)。具体要求详见《甘孜藏族自治州统计局2020年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职位及数量
本次遴选共涉及4个职位。具体遴选职位、名额和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
三、遴选资格和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勤政务实、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2.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且经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部门签章同意报考。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5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即2015年7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6.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政治上有不良倾向或反分维稳工作中有不良表现或反映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近5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在试用期内或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2015年7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含选调生)。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5.公务员回避制度要求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能报考的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州委组织部负责审核公开考试遴选公告,由甘孜州统计局通过“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zz.gov.cn/)发布公告。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8月14日下午18:00。
2.报名网址: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zz.gov.cn/)。
3.报名方法: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甘孜藏族自治州统计局2020年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一张(JPG格式、16KB-32KB),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成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资格初审
甘孜州统计局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和上传照片质量,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遴选范围、对象、遴选资格和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成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8月15日下午18:00。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三份,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甘孜州统计局(办公室202)。
(四)报名确认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及照片审核通过人员,必须于2020年8月10日至8月16日下午18:00前登录“甘孜人事考试网”,根据网络提示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的50元/科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8月25日至8月27日24:00前登录“甘孜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开考比例为1:3,遴选职位与笔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报请州委组织部同意,实行差额开考或按比例减少职位遴选计划。
考试内容:政治理论知识,综合、法律法规知识,统计专业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及写作能力。
笔试时间:2020年8月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在考试当天需持本人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笔试成绩于阅卷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甘孜人事考试网”公布。
2.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未达到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由甘孜州统计局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高于遴选职位名额的五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凡进入面试人员于2020年9月4日到甘孜州统计局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甘孜州统计局将严格按照《公告》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双面打印):单位性质、拨款方式、参加工作方式、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部门意见。
②准考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公检法司部门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同级党委政法委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⑤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签署是否属实意见,并盖鲜章,一式两份);
⑥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单位和主管部门盖鲜章证明真实性);
⑦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三张(JPG格式、16KB-32KB)。
3.面试
面试工作在甘孜州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甘孜州统计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职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参加笔试人数少于职位计划数1:3,报请州委组织部同意,实行差额开考或按比例减少职位遴选计划,进入面试人员数则视具体情况而定相应减少),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确定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职位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甘孜州统计局及州纪委监委派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共同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德才表现、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被考察对象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以及受教育程度、性格特征和与岗位的适应度等情况。考察时要征求当地纪检、组织(人事)、统战、公安(国安)、检察等部门的意见,并形成考察报告。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情形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体检
由甘孜州统计局根据考察情况、遴选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并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报考人员个人向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调资格。
(十)试用和调动
1.试用。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实不影响试用的,由甘孜州统计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正式试用人选。试用期为3个月。公示期满如有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试用的,取消遴选资格,缺额不递补。
2.调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甘孜州统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报州委组织部审批。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
(二)在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报考人员在参加遴选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期间的安全自行负责。
(四)正式调动后,不负责配偶调动和住房问题。
(五)公告未尽事宜,由甘孜州统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6-2833151。州纪委监委派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836-2833680。
附件:1.甘孜藏族自治州统计局2020年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甘孜藏族自治州统计局2020年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甘孜藏族自治州统计局
2020年8月4日
信息来源:http://rsks.gzz.gov.cn/newsDetail/216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