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系统、戒毒系统、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报考司法行政机关人员不进行体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如下。
姓名 |
性别 |
职位编码 |
招录机构 |
招录职位 |
准考证号 |
郭钰 |
女 |
31110047 |
西充县司法局 |
信息通信 |
9110911090903 |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1. 体检时间:2020年8月5日(星期三)。
2. 体检地点:体检当日早上随机确定体检医疗机构。
请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于2020年8月5日早上7:30到南充市司法局(南充市顺庆区北湖巷89号)报到,证件不齐者或迟到者取消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司法局统一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体检报名及交费
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2020年8月4日(星期二)下午3:00至6:00,携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防疫健康信息码”和2寸与笔试准考证同底免冠照片1张,到南充市司法局(南充市顺庆区北湖巷89号)报名,领取体检通知书和公务员录用体检表。
体检费500元/人,由体检医院于体检当日直接收取。逾期未报名或未在医院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相关要求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2020年8月3日
信息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54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