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加笔试岗位
(一)教师岗位共18个,分别为:
高中语文教师(20201001)、高中英语教师(20201003)、高中生物教师(20201005)、高中政治教师(20201006)、高中地理教师(20201007)、专业课教师(20201009)、专业课教师(20201011)、初中英语教师(20201014)、初中物理教师(20201015)、初中化学教师(20201016)、初中历史教师(20201018)、初中地理教师(20201019)、初中体育教师(20201020)、小学语文教师(20201021)、幼儿教师(20201024)、小学英语教师(20201027)、小学音乐教师(20201028)、小学体育教师(20201029)。
(二)乡镇畜牧站岗位共2个,分别为:
乡镇畜牧兽医1(20201034)、乡镇畜牧兽医2(20201035)。
此次公开考核招聘其余岗位只进行面试,具体面试事宜待笔试环节结束后另行公告。
二、准考证领取及笔试时间、地点
增加笔试环节的考生由主管部门进行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并做好登记。
(一)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二)准考证领取地点: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三)笔试时间:2020年8月9日(上午9:30—11:30)。
(四)笔试地点:旺苍县七一中学。
三、笔试科目、范围及组织
(一)笔试科目。教育系统为《教育公共基础》、乡镇畜牧站为《综合知识》。
(二)笔试范围。《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笔试组织。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四、成绩计算
(一)总成绩计算。笔试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成绩。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增加笔试环节的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享受政策加分的按规定计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广元市人事考试网、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公布,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六、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广元市人事考试网、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累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广元人事考试网、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公布。
七、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政策性加分材料在领取准考证时一并提交,本次计算政策性加分服务时间计算至2020年8月6日(领取准考证第一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在审查部门留存。具体要求见《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附件5。
八、考生注意事项
1.请参加笔试的考生携带2张同底色2寸免冠证件照片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2.考生须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
3.应试人员须准备好黑色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擦、铅笔刀等答题用具,开考后不得转借、传递任何物品。除规定物品外,不得携带其它用品进入座位。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入考室及座位,已带入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或非规定用品带入座位的,一律按照违纪处理。
4.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有序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附近逗留、聚集。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据《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5.增加笔试环节的考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交纳笔试考试费用50元。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的人员,请于领取准考证当日办理免收笔试费手续。相关规定见《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附件4。
九、疫情防控要求
1.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试当天考生须提前2小时到达考点。考生排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笔试当天提供7天内(8月2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
6.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7.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8.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应签署《旺苍县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请参加笔试及面试的所有考生密切关注旺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gw.gov.cn/)近期发布的有关考试等事宜公告。凡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9日
信息来源:http://www.scgw.gov.cn/Detail.aspx?id=2020072921522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