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名,具体职位及名额见附件《自贡市公安局2020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情况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品行端正。
2.自贡常住人口或取得《自贡居住证》的市外人员。
3.身体、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肢体功能障碍、无色觉异常、无纹身,矫正视力5.0以上。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7)在校读书的学生。
(二)职位资格条件
见附件《自贡市公安局2020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情况表》。
三、招聘程序
编号为01、02、03的职位,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方式进行。编号为04的职位,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40至5:00。
2.报名地点:自贡市公安局主楼606办公室(高新区汇川路433号),联系电话:0813—4702035,联系人:钟晓洁、刘伟。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如实填写《自贡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户口簿或居住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准备2张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考生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
对报名参加编号为04职位招聘的人员,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实行过关制,测试要求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四)面试
报名参加编号为01、02、03职位招聘的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报名参加编号为04职位招聘的人员,体能测试过关后,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五)考察
根据招聘职位和名额,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同时,对本人和主要家庭成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
(六)体检
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开展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凡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资格,缺额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在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时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七) 公示
对确定为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成绩和监督举报电话。
四、签订劳动合同
拟招聘人员与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按《劳动合同法》要求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
五、待遇
单位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20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绩效工资+补贴。
六、其他
(一)本公告由自贡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二)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留两种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自贡市公安局
2020年7月29日
附件:自贡市公安局2020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情况表.xls(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www.zgrsks.com.cn/newsDetail/116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