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凉山州住房保障中心 |
西昌市龙眼井150号 |
负责全州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化管理 、统计和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落实全州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及年度计划;承办州本级保障住房的相关服务管理工作 |
二、考调名额及范围
1、拟考调工作人员2名。详见附件1:《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考调凉山州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2、考调范围
全州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人员均可以参加考调,但考调后要继续担任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人员至任期结束)。
三、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公道正派,勤奋敬业,清正廉洁,甘于奉献。
2.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有两年以上住建系统工作经历。
4.全州在编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13日后出生),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2.有建档立卡贫困村的乡镇党政正职不参加考调。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有涉法涉案情形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西昌市龙眼井街150号,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楼204),报名不得代报。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7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需携带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2份,贴照片(近期红底正面免冠照);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编制卡复印件(需原件保管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2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近期两寸红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
(6)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自愿放弃身份的承诺;事业人员低聘的承诺。
(7)原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的签章,并说明是否已满最低服务年限),及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证明;
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⑻根据考调岗位要求还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达不到5:1的,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但最低不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削减或取消考调名额。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5.领取准考证:2020年7月24日上班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到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自负。
(二)考试
本次考调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考试范围:行政能力测试、住房保障知识、政治理论),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2020年7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于7月29日公示,同时公示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宜。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考调名额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因无人递补造成的空缺,所有有效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后拟调人员名额由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差额确定体检人员(差额1名)。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再进行加试,加试的方式及内容由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公布(以下若进行递补的均按此程序进行)。
体检按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进行,同时进行尿毒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按考调岗位差额1名确定考察人选(差额1名),由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实地考察。
(五)试用
按照考调名额等额进入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正式考调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贫困村第一书记按照脱贫攻坚不脱贫、不脱钩的要求,在任期内第一书记岗位不作调整。
(七)递补
因体检、公示、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须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
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笔试成绩、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通知。
本公告由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34—3223567
监督电话:0834—3234372
附件: 1.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考调凉山州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考调凉山州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9日
信息来源:http://lsz.e21cn.com/newsDetail/196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