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政策研究室下属事业单位民生工作促进中心管理九级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全省符合选调条件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守法遵纪,品行端正;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截止时间为本次报名首日);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相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流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7月19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将报名资料传至指定邮箱:1905534685@qq.com。报名所需资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资格初审:2020年7月13日至7月20日,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政策研究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提前通知考试有关事宜。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考调计划与笔试报名比例)至少达到1:3方可开考。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报名表》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2.资格审查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考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确定进入面试)。面试前,由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政策研究室电话通知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审核内容包括:
①身份证原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③《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政策研究室2020年度考调工作人员面试推荐表》。
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职所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推荐表》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
(三)体检
由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政策研究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若考试总分并列,按面试分值高者进入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
(五)公示
考察合格后,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程序报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选调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二)此次选调工作由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政策研究室具体负责实施,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负责加强监督,确保选调工作有序开展。本次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规定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政策研究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940855;报名邮箱:1905534685@qq.com
监督举报电话:0832—2174029。
附件:1.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政策研究室2020年度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政策研究室2020年度考调工作人员面试推荐表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政策研究室
2020年7月13日
信息来源:http://njpta.e21cn.com/newsDetail/106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