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公示由眉山市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38117660。
附件: 眉山市广播电视台2020年上半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拟聘用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2020年7月8日
信息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1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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