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南溪门户网上同时发布)。 一、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基本情况 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网址:http://www.nxzz.com)是宜宾市南溪区政府举办的,以二产专业为主的综合型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学校占地200亩,建筑面积70274平米;教职工289人,在校生6393人;开设数控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等10个专业。学校推行“专业+公司”的专业建设模式,即开办一个专业、创办一个企业、助推一个产业、形成一个品牌。学校自办、引入企业共8家,校企共建产品研发中心一个,形成了“前校后厂、校企一体”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南溪职校模式,成功申请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80余项,部分专利技术已经实现产业化生产。四川电视台科教频道《魅力职教》、中国教育电视台《全国教育新闻联播》先后对南溪职校的模式作了专题报道。 沿袭百年老校悠久发展历史,传承其厚重文化积淀。南溪职校书写了一本厚重灿烂的荣誉册。学校被评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四川省文明单位、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内务管理示范学校、四川省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四川省首批教学诊断与改进试点学校等。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以及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其中,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最后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合同制教师,不属于事业单位内编制,招聘名额为1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如下。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3日至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行政楼213室(宜宾市南溪区正信路三段一号)。 3.报名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原件由工作人员审验后退还本人。 (二)试讲 1.领取试讲通知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试讲,于7月3日、4日在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行政楼213室领取《试讲通知单》,并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试讲。 2.试讲方法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提前10分钟备考,试讲时间10分钟。试讲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试讲成绩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将各考官评出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保留分的平均分为试讲成绩。 (三)公示成绩及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1.试讲成绩当天公布。 2.应聘人员试讲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才进入下一步环节,且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2020年7月5日在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体检在2020年7月15日之前完成。 (五)公示 根据试讲、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六)其它说明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试讲、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聘用管理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2.学校与合同制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其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3.如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方可按合同约定办理辞职手续。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就是否续签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聘用期间如发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适合继续从事教师工作或者工作考核不合格的,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的,学校有权解聘。 5.合同制教师实行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由学校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工资标准参照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在编同级教师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3322185。 七、咨询电话:0831-3322188,15883139301,何老师。 八、本公告与岗位表由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 |
附件:
附表《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信息表》.doc(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