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9号) 精神,结合我中心业务发展需要和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实际,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编内)专业技术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名额
预防医学岗位8名、卫生检验与检疫岗位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预防医学岗位应取得预防医学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卫生检验与检疫岗位应取得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卫生检验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在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按疫情相关规定执行);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 1989年7月8日以后出生);
3.具有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核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 8:30—12:00, 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地点: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大千大道27号资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政工科(联系电话:15182188716、 18982945770)。
四、资格审查
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
1.《资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详见此公告附件)2份;
2.自我推荐书各1份,同底版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3.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
4.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加盖公章);
5.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资格复审时考生须出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并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考核及公示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考核招聘条件人员进行统一时间、地点集中进行考核(考核招聘具体事项在现场资格审核合格后通知)。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参加该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如该岗位递补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的拟聘人员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zysrsj.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或参加考核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将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
(二)此次考核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招聘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三)招聘单位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参加应聘人员的食宿、旅差等费用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