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考调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意识、协作意识、 团队意识强;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符合岗位回避相关规定;
(四)符合考生所在地区、单位要求的最低服务期限及其 他相关要求。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未达所在地最低服务年限或不同意报考的;
6.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三、岗位数量及有关要求
岗位名称 |
选调人数 |
岗位要求 |
岗位职责 |
综合岗位 |
1 |
1、年龄:35岁及以下(84年7月3以后出生) |
负责文字材料等相关工作 |
法制岗位 |
1 |
1、年龄:35岁及以下(84年7月3以后出生) |
负责合同、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等工作 |
审计岗位 |
1 |
1、年龄:35岁及以下(84年7月3以后出生) 3、专业:审计、财务管理、会计学 |
负责审计相关工作 |
口岸服务岗位 |
2 |
1、年龄:40岁及以下(79年7月3以后出生) 4、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口岸、物流、国际经济与贸易工作经历 |
负责航运物流、港口贸易、综保区运营相关工作 |
安全监管岗位 |
2 |
1、年龄:40岁及以下(79年7月3以后出生) 2、学历: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岗位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负责安全监管工作 |
环境执法岗位 |
1 |
1、年龄:40岁及以下(79年7月3以后出生) |
负责协助环保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 |
商贸物流管理 岗位 |
1 |
1、年龄:35岁及以下(84年7月3以后出生) |
负责经济商务局商贸物流管理岗位工作 |
项目管理岗位 |
1 |
1、年龄:40岁及以下(79年7月3以后出生) |
负责项目统计、包装、管理和争资争项等 |
市场监管岗位 |
2 |
1、年龄:35岁及以下(84年7月3以后出生) |
负责市场监管相关工作 |
统计岗位 |
2 |
1、年龄:35岁及以下(84年7月3以后出生) 4、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统计工作经历 |
负责统计相关工作 |
财务岗位 |
1 |
1、年龄:35岁及以下(84年7月3以后出生) |
负责财务管理相关工作 |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24日至7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党工委组织部612办公室(详细地址:泸州市临港大道二段10号)。联系电话:0830-2698367。
(三)提交资料:报名时需持《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毕业证及学位证、有效身份证、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所需资料:复印件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现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务必在《报名表》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等,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恕不另行通知。
五、考调方式
考调方式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若达不到3:1,面试成绩80分以上的考生均进入考察环节),考生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考察;考察工作由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党工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对拟调人员等额进行体检。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再次核实确认。
七、体检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次日下午17:30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八、递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经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人事机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后,可递补1次。
九、公示及录(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在泸州人事考试网、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官方网站公示拟调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 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经审批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报考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选调工作全过程按相关规定执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十一、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二)本次公开选调将电话通知进入各环节人员。如因通讯不畅或考生其他原因造成无法通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凡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调人员聘用后,根据工作需求和岗位设置情况,聘用到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由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党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联系人:刘 敏
咨询电话:0830-2698367(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党工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830-2698517(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纪工委检察组办公室)
附件: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22日
信息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23658824ca9740b3b82abbfa6f84563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