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要求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我区急需紧缺专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
(三)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四)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六)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先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等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审查可适当放宽时间,但不得超过2020年8月31日,否则视为资料不齐,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七)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八)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不得报考情形:
1.不具备上述条件资格的。
2.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试用期未满或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7.受过刑事处罚的。
8.其他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资料的扫描件打包后传至指定邮箱:415325561@qq.com。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19日—2020年7月3日。
3.报名要求: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1份;
(2)《乐山市沙湾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3)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根据电话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三)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笔试等方式进行,必要时进行综合能力测试。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在指定的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进行公示。
本环节仅可进行一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本人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职位的匹配情况。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工作的,取消其资格,不予引进。
本环节仅可进行一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引进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享受沙湾区人才激励政策。
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政策待遇
(一)本次公开引进人才为编制内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二)引进人才在沙湾区招聘单位的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聘用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人才相关待遇按照《乐山市沙湾区优秀人才特殊支持办法(试行)》执行。
五、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由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六、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条件由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0833-3432336、0833-3441719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432456
附件:1.乐山市沙湾区2020年上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乐山市沙湾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