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公告》规定,经主管单位核准,对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共有1名考生进入递补体检。(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0年6月18日早上7:10;
(二)地点:在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正门报到后,前往体检医院。未按时到场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做“不合格”处理。
三、体检的标准
递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须携带的有关手续
(一)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考核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
(三)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四)体检费用:400元,医院收取。(交通费、生活费自理)。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勿食用过于油腻、高糖分的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三)女性受检者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六、体检纪律
考生体检时须遵守以下纪律,一经发现违反纪律的,将由市司法局视情形确定是否取消违纪考生的体检及招聘资格:
(一)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已带的须关闭电源并交予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过程中,不得随身携带;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由他人陪同或随同;
(三)考生体检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信息,不得与外界联系;
(四)体检中服从安排,紧跟引检人员;
(五)按要求如实填写体检表上的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不得隐瞒病史;
(六)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的项目,切勿漏检。
七、复检及递补
(一)复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执行。
(二)递补。按照《公告》规定: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不在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本公告由眉山市司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咨询眉山市司法局政治部,电话:028-38099682。
附件:眉山市司法局2020年上半年下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优秀人才递补体检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