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岗位设置
招聘对象:有相应中级职称的人员或相应专业的应往届硕士研究生。
岗位设置:会计1名(专业技术岗位),校医1名(专业技术岗位)。
二、考核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守法遵纪,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3. 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 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5.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 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 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岗位条件
1.校医岗位条件
(1)年龄40周岁(截止2020年6月18日未满41岁的人员)及以下;
(2)具有临床医学、护理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临床医学、护理等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卫生系列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有一定的沟通交流能力。
2. 会计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截止2020年6月18日未满36岁的人员)及以下;
(2)具有财务管理、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财务管理、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会计系列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沟通交流能力。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内江市教育局官网和内江六中官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
2020年6月18日9:00—6月30日18:00。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内江市第六中学办公室(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兴隆路东段239号)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32—2024237。邮政编码:641100。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须提交的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职人员提供)等证书原件以及近期主要业绩材料(含获奖证书),并提供所有原件材料的复印件1套。
补充说明:高校尚未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0届硕士研究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四)考核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对参加考核招聘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含专业笔试考核、面试考核)。考核总分由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两部分组成。
1.笔试考核(百分制)
时间:7月11日。
地点:内江市第六中学兴隆校区指定考点
2.面试考核(百分制)
时间:7月12日。
地点:内江市第六中学兴隆校区指定考点
特别提示:笔试当天,请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入围面试的人员,请在面试当天提供资格初审时的原件资料,不提供原件不予确认通过。
(五)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继续加试,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内江六中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具体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招聘相关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并报市考聘主管机关审核后,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拟聘人员放弃等原因所产生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一律解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内江市第六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024237,2272181
监督举报电话:0832—2076105(内江六中纪检监察室)
0832—2107529(内江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内江市第六中学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