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反映,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有反映且问题属实、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示由中共丹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社会监督电话:028-37200959。
附件:丹棱县2020年面向县外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调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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