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范围及对象
全县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选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和综合协调能力;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经济类、工商管理类、法律类专业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8日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7.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站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未解除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服务年限未满或试用期内的;
4.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至6月10日。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二楼金融办)。
4.报名手续:
①《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党政网下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考核结论文件)复印件各1份;
③现任岗位聘用文件复印件1份;
④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选聘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和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甄别贯穿选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提供不真实信息,均可取消其选聘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
①开考比例:笔试报考人数与拟选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如达不到3:1,相应调减选聘人数。
②笔试内容:笔试以应用写作为主,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满分100分。
③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①按选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未达到比例,则全部进入;如拟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②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等履行职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③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拟选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若面试成绩也相同,以学历高者进入,若学历仍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以加试成绩高者进入。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试岗
根据考察情况,按1:1等额确定试岗人员,试岗时间为6个月。
(七)调入
试岗期满,表现优秀、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试岗不合格或不合适的,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由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6228680,6228783
附件: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