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专业技术岗位1名(主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申报服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取得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热爱药品医疗器械申报服务工作,熟悉药品医疗器械领域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电脑操作,英语六级水平以上。
4.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5. 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和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核招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其他规定的。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6月5日8:30—6月5日18:00。
(二)报名资料:报名人员需提交《资阳高新区药品医疗器械申报服务中心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自我推荐书各1份以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
(三)报名地址:
报名邮箱:576491113@qq.com(联系人:韩小龙,联系电话:18111103629)
报名人员通过邮件发送《资阳高新区药品医疗器械申报服务中心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下载此公告附件填写),在报名截止时间(6月5日18:00)前将报名资料以电子文档的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内(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发送后请电告我委是否收件;如因未电话确认导致报名信息接收失败,责任自负),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考核招聘+专业+姓名”。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在2020年6月8日前通过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通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在考核当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报考者应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资阳高新区药品医疗器械申报服务中心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和自我推荐书各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
3.同底版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加盖公章)。
5.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核及公示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考核招聘条件人员统一时间、地点集中进行考核(考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经组织考察、体检合格后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或参加考核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将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
(二)此次考核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招聘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三)招聘单位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参加应聘人员的食宿、旅差等费用自行承担。
(四)请报考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报名表等重要证件及资料,招聘过程中自行负责本人的人身和财务安全。
附件:资阳高新区药品医疗器械申报服务中心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