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聘职位
攀枝花市直属机关党员服务中心管理8级B岗及以下工作人员3名。
二、考聘对象
全市各级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人员(工勤人员除外)。正式聘用后原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不保留。
三、资格条件
1.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人员;
2.40周岁以下(截止2020年6月1日),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专业不限;
3.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参公单位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截止2020年6月1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或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具有转任后即构成有关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相关情形。
四、考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10日(周末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20号科技馆大楼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713室)。联系方式:3320231,3320125。
3.报名方式:本次考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在攀西人才网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中共攀枝花市直属机关工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中共攀枝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A4纸双面打印,贴照片,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聘用合同复印件2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4. 主管部门或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需盖章);
5. 近期免冠彩色两寸证件照片2张。
资格审查贯穿考聘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考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聘计划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全额开考比例,相应调减考聘计划。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考试通知书集中参加考试。
(四)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工作集中时间和地点统一进行。主要了解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考察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并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程序。
(六)体检
由市直机关工委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人选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经研究,可根据面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也可以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
(八)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考聘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受理有关考聘工作的投诉举报。
咨询电话:3320231 3320125
监督电话:3320230
六、本公告由市直机关工委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攀枝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点击下载)
中共攀枝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