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辅警100名,其中男性95名,女性5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2、年满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截至2020年5月31日);
3、具有四川省常住户口;
4、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5、辅警身高女性1.60米以上、男性1.68米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
6、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健康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7、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8、有B1、A2以上大车驾驶证的,有计算机、视频制作编辑等特殊专长的,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截至2020年5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曾受过治安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5、道德品质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7、其他不适应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优先招聘条件
1、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2、退役军人;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19日至5月31日(8:30至11:30 15:0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特巡警大队(上西则天南路112号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0839-5206110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时提交《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辅警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个人征信证明、退伍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特殊技能者同时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逾期不交优先招聘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聘。
四、考试
依次按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环节进行。
(一)体能测试
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中长跑、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见附件2),凡其中1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二)笔试
内容:命题写作
(三)面试
内容:答辩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50%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依次递补。
六、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人员持《政审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签注政审意见。
七、聘用及工资待遇
经报名初审、考试、体检、政审合格者,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转正后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工资+职务考核+绩效工资” 的薪酬制,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招聘各环节凡涉及时间、地点、人员等事宜的通知,均由“平安利州”微信、微博公众号(二维码附后)和手机短信进行发布。
附件:1.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辅警招聘报名表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3 .“平安利州”微信、微博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