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补体检人员确定
因报考2019223036职位的1名考生在考核环节放弃,职位出现空缺,按要求依次等额递补,详细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集中时间、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2020年5月27日上午8:30前到泸州市纳溪区政府大楼三楼考试中心(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117号)集中,统一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二)体检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按本公告要求,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报到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类、mp3等电子通讯设备及液体类物质进入体检医院,已携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3.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
4.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
5.考生须准备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和体检费400元,体检费由医院按实收取。
6.进行矫正视力检测的考生,须自行准备适配的眼镜参加体检。
7.为确保顺利参加体检,请考生在参加体检前登录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信息码”并做好自我防护。
8.目前疫情尚未完全解除,请按要求佩戴口罩,自觉配合体检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联系电话:0830—4212407
附件:纳溪区2019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到村任职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点击下载)
泸州市纳溪区委组织部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