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辅警8名、员额外辅警13名。其中,一类职位(特警支队)8名辅警,二类职位(警务保障科)1名员额外辅警,三类职位(机场分局)1名员额外辅警,四类职位(巡察办)1名员额外辅警,五类职位(看护支队)10名员额外辅警(详见《兴顺公司(泸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含员额外辅警)职位表及相关要求》)。若报名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则相应缩减聘用人数。
备注:本次招聘的员额外辅警,指由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招聘并负责人事管理,其待遇参照辅警薪酬标准保障,但不纳入省公安厅辅警员额和辅警管理系统管理,不享受辅警改革政策待遇。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新进城落户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
1.一类职位所招聘人员限泸州市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常住人口,或在三区有固定住所人员。
2.二至五类职位所招聘人员限在泸州市有固定住所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
(四)具有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及工作能力。
(五)具有职位要求年龄条件。
(六)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的年龄、学历、具体岗位要求等条件详见附件《兴顺公司(泸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含员额外辅警)职位表及相关要求》。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具有吸毒史,有纹身或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
(五)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六)因违反警辅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或劝退的。
(七)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自行辞职不满1年的。
(八)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如养父母等)被判处刑罚,以及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九)不宜从事剧烈运动的。
(十)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
(一)二至四类职位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
1.每月到手工资。2个月试用期满后,每月到手工资不低于2400元,含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情况发放)、层级工资(十级至一级分别为50元至950元工资)等。试用期工资正常发放(无绩效工资、层级工资)。
2.年度考核金。年终考核优秀等次考核金为3000元,称职等次考核金为2500元。
3.享受其他政策待遇。包括“五险一金”(每月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约1800元)、商业保险(意外伤害险、补充医疗险等)和教育训练、表彰奖励、慰问优抚等。
(二)一类职位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
在二至四类职位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基础上,增发每月1000元左右应急处突补贴(每月到手工资不低于3400元)。
(三)五类职位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
在二至四类职位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基础上,履行看护任务期间增发补助80元/天。
六、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2日至20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
泸州市公安局110大楼一楼大厅(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28号)。电话:0830-3199682。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者需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和具有与工作相关特长人员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1张;(2)本人简历(全日制学校毕业至今的工作简历);(3)非泸州市常住户口,但是在泸州市有固定住所人员,需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4)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者现场填写报名表(包括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养父母等旁系血亲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身份证号码)。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由泸州市公安局警辅管理科统一资格审查。
(三)体测
1.报考一类职位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100米跑、4×10米折返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根据泸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统一制定的标准评分,成绩共100分。
2.报考二至五类职位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4×10米折返跑、纵跳摸高。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成绩共100分。
(四)笔试
报考二至四类职位笔试公文写作等相关基础知识能力,成绩共100分。
(五)面试
根据体测和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仿真能力测试等方式。成绩共100分。
(六)总成绩核算
一类职位总成绩=体测成绩×70%+面试成绩×30%
二至四类职位总成绩=体测成绩×3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五类职位总成绩=体测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各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泸州市公安局警辅管理科统一组织。一类职位体检分为身体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评,身体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职位),心理健康普查实行过关测评,血检、尿检为必检项目,身体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评费用自理(约600元左右)。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复检(复测)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复测)结果为准。
二至五类职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血检、尿检为必检项目,体检费用自理(约400元左右)。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复检(复测)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复测)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同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政审
体检合格者予以政审,政审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
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同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递补。
(九)签约试用
拟聘用人员与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到泸州市公安局。
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期间,由市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分配工作岗位;考核不合格的,提前3日通知本人,退回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
七、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贯穿始终,由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组织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二)因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请所有考生务必在招聘工作全过程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戴口罩,测体温),并按照防疫工作规定主动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四)除公招公告在泸州公安公众信息网gaj.luzhou.gov.cn、泸州人事考试网和“平安泸州”上同步发布外,其它涉及此次具体招聘工作的相关事宜,均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本公告由泸州市公安局及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泸州市公安局警辅管理科0830-3199682
监督举报电话:泸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0830-3199141
特此公告
附件:兴顺公司(泸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含员额外辅警)职位表及相关要求
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5日
兴顺公司(泸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含员额外辅警)职位表及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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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
岗位 |
聘用 |
用人 |
工作 |
岗位要求 |
招聘对象 |
招考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所需 |
测试面试 |
备注 |
一类职位 |
应急处突 |
8 |
特警支队 |
24小时支队值班备勤,实行军事化管理,严格按照军队一日生活制度执行,工作实行倒班制 |
身高170cm以上,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协调能力。 |
退伍军人、体育院校和警察及司法院校毕业生 |
泸州市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常住人口。非泸州市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常住户口,但是在三区有固定住所人员,需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
男 |
20-28周岁(1992年5月12日至2000年 5月12日出生) |
退伍军人为高中(中专)及以上;其他为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体能测试;结构化面试 |
|
二类职位 |
文秘综合 |
1 |
警保科 |
办公室文职及其公共事务管理相关工作 |
1.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高,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及奉献精神; |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具有文秘工作经历者优先 |
泸州市有固定住所人员 |
不限 |
18-35周岁(1985年5月12日至2002年5月12日出生)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中文、文秘、新闻、计算机等相关专业优先) |
体能测试;公文写作笔试;结构化面试 |
|
三类职位 |
文秘综合 |
1 |
泸州机场分局 |
从事文秘写作及行政综合事务工作 |
1.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具有文秘工作经历者优先 |
泸州市有固定住所人员 |
不限 |
20-35周岁(1985年5月12日至2000年5月12日出生)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体能测试;公文写作笔试;结构化面试 |
|
四类职位 |
文秘综合 |
1 |
巡察办 |
从事文秘写作及行政综合事务工作 |
1.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 |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
泸州市有固定住所人员 |
不限 |
20-35周岁(1985年5月12日至2000年5月12日出生)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体能测试;公文写作笔试;结构化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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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 |
集中 |
10 |
看护支队 |
集中封闭区域从事看护任务;履职期间不能携带手机、书籍;倒班 |
男性身高160cm以上;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具备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和协调能力。 |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具有文秘工作经历者优先 |
泸州市有固定住所人员 |
男 |
2002年5月12日年满18周岁,不超过 35周岁。特殊情况适当放宽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不限 |
体能测试 (1000米、4×10米折返跑、纵跳摸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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