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年龄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1996年5月8日至2002年5月8日之间出生,性别:男性),取得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泸州本地户籍(退伍军人允许非泸州户籍)。持有机动车驾驶证B照及以上等级者、消防退伍及其他兵种退伍军人优先聘用,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90年5月8日以后出生,且退伍时间距今两年之内)。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表现良好,热爱消防事业,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嗜好,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
3、限男性,体重、身高比应在合理范围内。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具有吸毒史,有纹身或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
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6、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刑罚,以及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不适合从事专职队消防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地点
考核合格后服从分配至龙马潭区范围内的政府消防队工作(小市沱江路微型消防站、特兴街道政府消防队、小市街道政府消防队、区政府消防队)。
四、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报名及资料审核(2020年5月10日至2020年5月20日)
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个人简历和驾驶证等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泸州市龙马潭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现场报名。(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市新街子76号,咨询电话:0830-2589686)。
五、招聘测试内容及条件
考试:开考比例为1︰1.5,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本次招聘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三类。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体能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10%。
1、体能测试(暂定2020年5月21日上午9:0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①100米跑;②10米*4往返跑;③单杠;④双杠;⑤1000米跑。体能测试前签订《自愿申请参加体能测试声明书》。平均每项20分,共计100分。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考试(暂定2020年5月22日上午9:0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笔试为基本文化素质和消防常识测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在笔试、体能测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体能成绩按比例折合后相加的分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成绩×60%+面试成绩×10%。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政审考核
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及名额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的,按照体能成绩排序,体能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由体检本人支付。
体检合格后考生填写政审审批表,进入政审考核程序,政审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不一的,居住地派出所需同时签署意见。政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七、聘用、试用期和待遇
政审合格后由龙马潭区消防救援大队聘用。对被聘用人员实行为期2个月试用期(含集中训练时间),并由聘用单位对其进行严格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素质情况、一日生活制度的表现及遵章守纪情况等方面。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后,其月工资收入按照区政府统一核定标准发放,享受高危补助,加班补助,按照全队人员三分之二人员在岗规定上班,队伍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执勤备战,统一提供服装和食宿。合同聘用期内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龙马潭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830-2589686
泸州市龙马潭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