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事业单位 |
绵阳市游仙区松垭镇松江路8号 |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是目前绵阳市唯一从事农业科技相关的新品种新技术研究与推广的公益性农业科研事业单位。 我院建有小麦、水稻、油菜、玉米、薯类、蔬菜、畜牧、中药材新品种新材料选育、生物技术、作物栽培、土肥、植保、推广应用等15个研究方向,其中杂交小麦、全香型优质杂交水稻、高芥酸油菜研究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常年承担国家863、948、育种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科研项目60余项。是国家小麦改良分中心,国家小麦、水稻、油菜原原种基地,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国家区试站、国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培训基地等重要建设单位。拥有国家科研基地1个,国家中试基地5个,国家综合试验站5个,四川省中试基地1个,四川省创新、培训基地2个,“十五”、“十一五”期间,我院两度被评为全国农业科研单位综合科研能力“百强研究所”,位居全国600余家市州级农科院所第七位。 |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本公告和《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0年度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所载条件要求的人员。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除具备一览表所载条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4.热爱农业科研工作,吃苦耐劳,愿意在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最低服务5年。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考核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详见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因疫情防控原因,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通过邮寄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报名:将纸质报名材料快递至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收件人:岳女士 收件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松垭镇松江路8号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人事科;邮编:621023;联系电话:0816-2822112,18030995210),同时须将快递单号拍照发至邮箱:1766734429@qq.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毕业院校”(照片需要清晰且显示快递单号打印时间,否则无效)。接收报名材料时间:2020年5月15起至2020年5月22日17:00(以应聘者邮寄报名材料时间为准,过期不接受任何报名材料或补充材料)。
(二)报名所需材料与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公告中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学历、年龄、专业等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查,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报名所需材料:
1.《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0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2份;
2.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1份。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 (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5.《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0年度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中要求的其他岗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1份;
6.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需本人亲笔签字)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证为准,因专业不符合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7.非应届毕业生还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含二维码)1份;
8.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正式认证材料复印件1份;
材料邮寄(快递)前,请按照以上顺序依次排序。如提交的报名材料是复印件,需在每份材料首页空白处由本人亲笔签字“从原件复印,与原件一致+应聘者姓名+某年某月某日”。
我院资格审查期间不提供电话联系协助应聘者进行扫描、打印等其他相关服务,请应聘者报名前认真按照要求将纸质材料准备齐全再通过快递形式报名。
资格审核材料缺一不可且保障清晰可见,否则审查不予通过。
五、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我院将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考核时间初步定于6月上旬(具体以电话、短信通知时间为准,请应聘者随时保持联络畅通,若因信号不畅通接收不到信息或电话,后果自负),考核地点为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考核方式:资格审核合格者须在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内参加综合面试考核,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
3.考核计分:专业知识及能力占60%,综合素质40%,总分100分,低于70分以下的不得聘用。
4.考试成绩公布及体检人员的确定
面试考核中由考官评分、计分员核分,当场公布成绩。考核结束按应聘者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名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核得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综合性二甲及其以上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由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统一组织,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原则上安排在考核结束后第二天进行。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综合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
考核、体检、综合考核合格者由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及以下材料:
1.《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3份;
2.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再按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3.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4.2020年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报到证》。
5.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公开直接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十、其他
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人事科 0816—2822112;
附件:1、《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0年度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0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