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察、体检和公示
1、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考调职位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情形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2、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3、公示。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调资格。取消遴选资格,缺额不递补。
(二)试用和调动
1.试用。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试用的,由遴选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正式试用人选名单。试用期为3个月。公示期满有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试用的,取消遴选资格,缺额不递补。
2.调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甘孜州国资委讨论,提出拟调动人员名单和相关材料形成专卷,按有关规定报州委组织部审批。
甘孜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