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引对象和条件
(一)主要对象
祖籍广元,在广元出生、成长或工作过,以及父母等直系亲属常驻广元,且目前在剑阁县外工作和生活的以下优秀人才:
1.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人才。
2.在事业单位从事管理或专业技术的在编在岗专业型人才。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热爱剑阁,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正派;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4.工龄3年以上,具有从事相应工作的经历;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6.工作满服务期年限;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无违纪违法及其它不良记录。
二、回引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以剑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发布公告(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jg.gov.cn/发布),公告至2020年9月底有效(通过回引程序回引的人才达引进专业所需名额,此公告自动终止)。
(二)个人申请。如实填写《剑阁县成熟型人才公开回引申请表》(附件1),通过现场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剑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宣传文化中心二楼,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股,邮箱:270726541@qq.com,联系人:雷刚 0839-6609370。
(三)资格审查。实行“申请即审”办法,并对招引政策、工作安排等情况进行双向沟通,双方意见一致后进行考察。
(四)组织考察。对回引人才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现实表现、工作匹配度等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由剑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回引人才自行在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五)调动入职。体检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档案审查、人事调动等相关手续。
三、主要政策待遇
(一)安排使用。根据回引岗位实际情况,安排到县级部门、乡镇等相关单位工作。
(二)政策支持。经评审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剑阁县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暂行办法》《关于“人才回引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转发<广元市创新创业人才特殊支持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剑阁县高端人才服务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等文件给予的相关政策待遇。
四、组织管理
人才回引工作在剑阁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剑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进行监督。
五、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剑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股 0839-6609370
附件1:剑阁县成熟型优秀人才回引申请表.docx
附件2:剑阁县成熟型人才公开回引急需专业目录.docx
附件3:人才政策摘要.docx
剑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