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
临聘人员7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当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时,则按实际报名人数2:1的比例确定招聘名额。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拥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根据岗位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禁止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20年5月15日截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到专用电子邮箱gagthr@163.com。
3.报名材料:
(1)《广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
(2)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电子件各一份;
(3)近期个人2寸证件照一张;
(4)个人征信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16日,9:00-16:00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等情况,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其个人承担。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招聘单位有关薪酬制度执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凡在填报资料、提供材料或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资格。
(二)如报名人员所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为外地(中级广安市以外、高级四川省以外)的,需提供广安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地资格证书确认材料。
五、其他
(一)请应聘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和您取得联系。
(二)未被录用者的资料公司代为保密,恕不退还,敬请谅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8784194668,监督电话:0826-2259586(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附件1:应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附件2:应聘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