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职位和人数计划
本次公开考调公务员10名,具体职位见《乐山市市中区2020年上半年面向市外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考调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乐山市外各级党政群等机关(参公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所有报考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报考职位对应的公务员身份、参公人员身份;
3.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及以下,获得市级及以上表扬(表彰)奖励或担任乡科级副职及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上年龄计算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结果为准,均截止到2020年4月30日);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和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考调:
1.试用期未满或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2.聘任制公务员;
3.按照相关规定,在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流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受过刑事处罚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登记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26日—5月18日18:00
(二)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所有报名资料压缩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gwyzhaokao123@163.com。(邮件主题备注:公开考调+职位编码+姓名+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18日18:00,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本次报名均采取邮件回复方式确定是否报名成功。
(三)报名要求:按照公告公布的职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因报名表所填电话错误、关机、停机、换号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名资料包括:
1.《乐山市市中区2020年上半年面向市外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根据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信息填写,提供电子版);
2.《乐山市市中区2020年上半年面向市外公开考调公务员个人情况明细表》(附件3)(根据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信息填写,提供电子版);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
4.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标准照(电子版);
5.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市级及以上表扬(表彰)奖励的资料或担任乡科级副职及以上领导职务的依据(原件扫描电子版);
6.报考选调生职位需提供选调生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电子版);
7.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佐证材料(原件扫描电子版);
8.疫情期间有效健康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电子版)。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5月20日,市中区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及时公布在乐山人才服务网上,报考人员根据网上公告的时间、地点,带好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准时参加综合测试。对报考人数较少的职位,经市中区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考调名额,相关报考人员符合调剂条件且同意调剂的,调剂到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方式由市中区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视报名情况而定,原则上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必要时测试岗位所需知识掌握情况。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调名额、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对于有专业要求的职位,可以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三)综合测试成绩计算:综合测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综合测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四)参加综合测试人员需持疫情期间有效健康证明材料和身份证件方可参加测试,考生若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的,立即中止测试。
六、考察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市中区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进入考察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名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考察资格。
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表、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考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考调资格。
七、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市中区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有体检新规定出台,按照新规定执行。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市中区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此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办理相关手续
对拟调动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者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调动的,由市中区组织部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乐山市市中区2020年上半年面向市外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已经明确具体考调单位的,直接调入相关单位;未明确具体考调单位的,根据全区用人单位职位设置和编制空缺情况,结合报考人员专业、特长确定调入单位。调入后对应确定一级主任科员或一级警长及以下的职级,乡科级副职及以上领导职务人员转任相应的职级公务员。
九、纪律和监督
(一)在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中,凡综合测试评委、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进行回避;
(二)凡在考调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在考调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名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法律和纪律责任。
监督电话: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纪委:0833-2155156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833-2118435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考调工作由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二)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以乐山人才服务网作为官方信息发布渠道,综合测试时间地点、其他要求和注意事项均通过乐山人才服务网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调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考调资格。
咨询电话: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组织部公务员股:0833-2135191
信息发布网址:乐山人才服务http://www.lsrc114.cn/
附件:1.乐山市市中区2020年上半年面向市外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
2.乐山市市中区2020年上半年面向市外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3.乐山市市中区2020年上半年面向市外公开考调公务员个人情况明细表
4.乐山市市中区区情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