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天全县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凡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除须具备第(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具体岗位设定的其他条件;
2.年龄18—35周岁(1984年4月29日—2002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其中,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89年4月29日—2002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3.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4.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5.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援鄂的一线医务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具体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9日至4月30日9:00—17:30。
2.报名地点: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4办公室(文定街4号)。
3.现场报名:考生填写好《天全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连同3张一寸免冠证件照、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进行报名。考生如系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收取报名费、面试费80元。其他差旅费等由应聘者自理。
4.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程序。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局共同实施。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并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签订三方协议(仅限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名额3倍比例的,面试结束后,可由招聘主管部门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五)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天时间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批(备案)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报考人员应做好自身防疫措施,并严格遵守招聘单位防疫相关规定,若有违反者,主管部门可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天全县委组织部、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天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7227143
联系地址: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人才股。
附件:1.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天全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中共天全县委组织部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全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24日
附件1
天全县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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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经费性质 |
招聘岗位 |
职位代码 |
招聘名额 |
报考资格条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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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他报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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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全县卫生健康局 |
天全县人民医院 |
差额 |
专业技术 |
2002001 |
3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护理学 |
30周岁及以下 |
具有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师及以上资格 |
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援鄂的一线医务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
2 |
天全县卫生健康局 |
天全县人民医院 |
差额 |
专业技术 |
2002002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护理学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师及以上资格 |
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援鄂的一线医务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
合计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