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递补
报考遂宁一中考生龚潇(岗位代码621014,准考证号:2621014010829),经笔试、面试以总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并体检合格,进入政审考察环节本人表示放弃,由此相应岗位空额1名,按公告规定依次等额递补1名考生,递补该岗位第二名进入体检,详情见附件名单。
二、递补考生体检相关事宜
(一)领取体检通知书。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于2020年4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和1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到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遂州中路682号1405室;联系电话:0825—5808900)领取体检通知书。
(二)体检要求。请递补进入体检的考生按体检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有效身份证、体检通知书原件空腹到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前往医院体检。体检费用按每人600元的标准准备(含车费、体检费、餐费),实际缴纳费用以体检医院收取为准。
(三)复检。体检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通知书原件到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或集中候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缺额,按公告规定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面试原始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除外)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本公告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25—5808900。
附件: 2019年下半年遂宁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