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情况,决定于近期开展2019年泸州市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标准
详见《关于2019年泸州市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二、体检时间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务必于2020年4月24日上午7:50前到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12楼会议室集合参加体检(若尚在隔离期间人员,请及时电话告知,联系电话:0830-2870277),无特殊情况未按规定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
3.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时请携带近期一寸证件照一张,并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4.体检费自理(约500元,按实收取)。
5.进行矫正视力检测的考生,须自行准备适配的眼镜参加体检。
6.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体检,请考生参加体检前登录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信息码”并做好自我防护。
7.目前疫情尚未完全解除,请按要求佩戴口罩,自觉配合体检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泸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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