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1.凉山州经济研究所专技岗2名
2.凉山州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专技岗2名
二、考调对象
全州范围内符合考调条件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自愿放弃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的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至少具有5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同时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考生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考调岗位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6.报考人年龄及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时间点,计算截止日期统一为2020年4月7日(含)。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事业单位开除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4.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考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7日至4月10日。
2.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
(1)如实、准确填写的《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自行下载并双面打印贴好照片),经所在单位(州级机关考生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所在县(市)委组织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三张(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事业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表、聘任文件,事业人员自愿低聘承诺;
(6)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报考州发展改革委直属事业单位岗位的,需要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及本人申明:说明一旦考调成功后自愿放弃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身份;
(7)本人编制卡复印件(由原件保管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8)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证明(需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报考人必须本人到州发展改革委(龙眼井街150号)人事科(604)报名,不得代报。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但最低不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削减或取消选调名额。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参加考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三)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6名(含差额2名)。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结束后,由州发展改革委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差额体检人选6名(含差额2名)。
(四)体检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选岗
根据报考人员的专业、工作经历等,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进行选岗试用。
(六)试用
按照考调名额等额进入试用,试用期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州发展改革委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正式试用人员名单。如试用结果达不到考调要求或试用期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试用资格。
(七)公示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州发展改革委对拟正式考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影响考调的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八)调动
试用合格后,正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新考调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考调职位要求的,一律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本次考调工作在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举报。
(三)本公告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各阶段成绩、考察、公示等在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
(四)因考察、体检、公示、试用环节出现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州发展改革委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公告由州发展改革委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州发展改革委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34-3225489
监督电话:0834-3226920
附件:1.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点击下载)
2.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点击下载)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