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管理岗位辅警职位150名。
1.勤务辅警(一)146名,均为男性。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2.勤务辅警(二)4名(定向翠屏区白花镇片区),均为男性。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职位情况详见《宜宾市公安局2020年招聘交通管理岗位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报名时需明确职位代码。
(二)招聘对象
勤务辅警(一):户籍在宜宾市或居住地为宜宾市的。
勤务辅警(二):户籍或居住地在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含孔滩片区)、永兴镇、金秋湖镇王场片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报名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8日以后,2002年4月8日之前出生)。以上时间均含当日。
4.报考此次辅警职位的应当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等);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纹身或驼背;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身高需1.68米及以上;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身心疾病。
6.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或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因违纪在人事考试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现役军人;
6.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纪律规定被解聘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8.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9.有过酒驾或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
10.其他不宜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五)优先招聘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8日(星期三)-4月10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二)报名地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宜宾市叙州区蜀南大道西段21号),进入门岗请出示防疫健康码并测量体温。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应持《宜宾市公安局2020年招聘交通管理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见附件2,需事先自行下载,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除报名人签名处为手写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并粘贴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及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其中,户口在外市但居住地为宜宾市的,需出具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张。其中,属于优先聘用的,请携带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信息表》需严格按照样表格式打印,不按照要求填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存在歧义的一律不受理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符合优先招聘条件但不提供相关依据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聘条件。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面试、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评和面试。
(一)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项目为1000米跑。体能测试合格标准为4分35秒(含)之内,测评次数只有1次。
体能测评成绩将于体能测评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及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时间、地点及结果的公布,请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的通知。
(二)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后,按照职位招聘名额的3倍,按体能测评所用时间从少到多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的体能测评用时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各职位招聘名额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1:3,对于达不到1:3的职位,所有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相关职位招聘名额由市公安局视情况统一调剂。
职位调剂情况、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成绩的公布,请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的通知。
五、体检、考察政审与聘用
(一)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职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体能测评用时较少的考生进入体检)。
除本《公告》第二条“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第三款“招聘条件”第五项“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明确规定的事项外,其余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政审。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依次递补。
(三)拟聘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证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为两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岗前培训不合格的终止合同,取消聘用。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考察政审事项的公布,请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的通知。
六、身份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辅助性、保障性工作,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社会保险、休假等待遇。工资等待遇随财政保障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七、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831-2101204 2316021
监督电话:0831-2228031 2228022
八、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或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均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和查询。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造成失去考试、招聘资格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宜宾市公安局2020年招聘交通管理岗位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宜宾市公安局2020年招聘交通管理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点击下载)
宜宾市公安局
2020年3月30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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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公安局2020年招聘交通管理岗位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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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名额 |
性别 |
学历要求 |
备注 |
20200301 |
勤务辅警(一) |
146 |
男 |
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
|
20200302 |
勤务辅警(二) |
4 |
男 |
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
定向翠屏区白花镇片区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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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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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所在职位名额未招满,结合人员实际到位情况,再予以调减和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