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一)荥经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荥经县鼎石建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三)荥经欣旅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四)荥经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
(一)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二)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建设能力、改革创新能力、风险防范和市场应变能力。具有企业管理、企业投融资管理等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1.荥经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具有在行政事业单位、部门、乡镇或同类型企业从事建筑管理相关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验。
2.荥经县鼎石建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在行政事业单位、部门、乡镇或同类型企业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一定矿山生产管理经验。
3.荥经欣旅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建筑、土木工程类等相关专业,年龄40周岁以下。需持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师职业资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具有5年以上中层、高管或副乡科级管理工作经验。有曾就职于央企、国企、行政事业机关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4. 荥经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化旅游、金融投资等相关专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2年以上副科任职经历或5年以上企业中层、高管工作经验。曾就职于央企、国企、行政事业机关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选拔岗位所需的专业管理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业务能力,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出色的组织管理能力。
任职时间和年龄均以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点为通知发布之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有违法行为被追究责任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的;
4.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④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⑤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选聘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选聘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兼职、投资入股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选聘企业或者选聘企业的关联企业、与选聘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或者经营与选聘企业相同或者有竞争关系业务的;
7.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8.按照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的(与报名企业班子成员或监察、人事、财务、审计工作人员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9.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薪酬由三部分组成:基薪+绩效薪酬+任期激励。基薪每月发放,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分别按照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考核后兑现。具体薪酬暂按《中共荥经县委 荥经县人民政府关于荥经县深化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规定执行。社保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选拔程序
选拔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考察→体检→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每人限报1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县财政局党委对推荐人选进行基本资格条件审核和人岗相适能力的初步评估。根据初步评估情况确定参加测试的人选,同时通知参加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三)综合测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参加综合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管理素质、企业经营管理能力、领导综合素质以及专业素养等。综合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县财政局党委抽调干部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地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及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进行考察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五)体检
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录用公示。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依次递补。
(六)决定任用
根据考察情况,县财政局党委综合分析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后,提出选拔职位拟任职建议人选,并报县政府研究。县政府研究同意后进行拟录用人选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试用期半年,期满后签订正式合同并依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任职手续。决定任用人员纳入县财政局党委管理干部,按照《中共荥经县委组织部、荥经县财政局关于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的规定》进行管理。
五、纪律监督
由县纪委与相关方面代表组成监督小组,负责选拔工作的全程监督,以增强选拔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3月13日至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可网上投递报名表,也可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
网上报名邮箱:3291170248@qq.com。
现场报名地址:荥经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荥经县严道镇梓橦宫街下街26号)。
联系电话:0835-7633668
(三)报名材料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1000字左右的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各2份,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2张。
附件:荥经县公开选拔县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报名表(点击下载)
中共荥经县财政局委员会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