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体检结果
应参加体检29人,放弃体检1人,实际参加体检28人,因体检个别项目待检3人(体检号为8、11、12号),其余25人体检均合格。
二、 递补体检
因报考巴中市第三中学信息技术专员岗位(岗位编码为20191701)的1名考生(体检号为26号)放弃体检,拟对该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人进入体检,其递补体检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李攀,女,身份证号码后四位:<2222>,报考单位:巴中市第三中学信息技术专员岗位(岗位编码为20191701)。
请递补体检的考生于2020年1月15日上午8:30前,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2张,空腹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507办公室)填写体检表(联系电话:5269672),体检费用按承检医院体检标准由体检对象自行向承检医院缴纳,与工作人员一道前往医院参加体检。逾期未参加体检,按自动放弃处理,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 政审考察
(一)考察对象:巴中市市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已参加完体检且体检结论合格人员 25人(附件1)。
(二)考察组织: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三)考察内容:参照《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四)考察时间:各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于2020年1月15日前完成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政审考察,并按时向市人社局报送政审考察材料。
(五)相关要求:(一)请考察对象保持手机畅通,因手机号码有变动,应及时与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联系。(二)考生个人档案在外地尚未转回本人现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的,请及时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联系,以便政审,同时用人单位要对政审考察对象的档案所在地址进行登记,以便统一组织调档。(三)政审考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填写附件2《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或附件3《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调动审批表》(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填写);附件4《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连同政审考察材料统一报送市人社局,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1:巴中市市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人员名单.doc
附件2: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doc
附件3: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调动审批表.doc
附件4: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doc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