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名额及岗位
内江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参公人员3名。
其中:经济管理岗位2名,法律事务岗位1名。
二、考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已经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过硬,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志于投身内江建设,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获得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以上级别表彰表扬的,在全国、全省、全市中心工作、专项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学历学位条件可适当放宽;
3.专业要求:
(1)经济管理岗位: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
经济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统计学类、数学类专业;
(2)法律事务岗位:法学、法律类专业;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即1990年1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5年1 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截至日期为2020年1月10日);
6.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试用期内人员(含任职试用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月10日—2020年1月23日(不含周六、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由报考者或者委托人到内江市财政局人事科(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166号)现场进行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内江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三份;
2.经单位人事档案认定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任免审批表》(需单位盖鲜章);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
5.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
6.个人自荐书、主要工作业绩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二)资格审查
内江市财政局对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考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考试由内江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内江市财政局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缺席或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体检情况,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内江市财政局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考察环节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集体研究
由中共内江市财政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拟调人员的试用期由中共内江市财政局党组决定。
(七)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无影响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配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不予调配。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2.根据报名情况,可对选调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3.报名者提供的报名材料需真实、有效,并请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联系电话:0832-2272550,内江市财政局人事科;监督电话:0832-2042419,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附件:内江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
内江市财政局
2020年1月7日
附件:内江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doc(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