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1月13日(星期一):0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面试入围资格审查地点:
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大道西路4111号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行政办公楼(明德楼)1011会议室。
四、有关事项:
(一)获得面试入围资格审查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境外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由我校统一组织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注:请务必于2020年1月8日上午12:00前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所学课程等相关资料及本人申请至学院明德楼组织人事处1001室)
④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专职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须提供由其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⑥按要求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存单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须提供参与该项目研究的项目申报书、立项确认证明、参与过程证明、结项情况等相关材料。
⑦具体岗位要求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证书、技术(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二)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注:请务必自备零钞)的面试人员,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28-84642014
附件: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19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