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安排
(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参加了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
2020年1月14日。参加体能测评的所有考生须于当日中午12:00到测评地点集中,开始验证并进入考场。12:30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体能测评资格,不再验证入场。
(三)体能测评地点
成都市龙泉驿区洪源一路1998号(成都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龙泉基地)。
二、考生注意事项
(一)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即为体能测评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凭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验证后进入考场。
(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规定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三)考生进入考场后,须仔细查看自己的编排分组情况,了解测评规则并按照相对应的编排分组情况进行检录、测评。在测评中,考生须根据本人身体状况,量力而行,若因本人原因发生人身意外,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应当准备好测评所需的运动服、运动鞋,参加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测评时,不得穿钉鞋或有胶钉的足球鞋。
(五)考生应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六)考生进入测评场地后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违者按违纪处理。
(七)考生不得请人代测或者代他人测评,违者取消相关人员的测评资格。
(八)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应提前做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
(九)考试中,如遇下雨等其它足以影响体能测评正常进行的情况发生,具体测评时间另行确定,考务人员将现场通知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
(十)体能测评结果与面试成绩、职位总成绩排名及相关后续事宜,将于2020年1月下旬在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蓉城先锋·智慧党建”网(网址:http://www.cd12371.com)、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http://cdhrss.chengdu.gov.cn)、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cdpta.cdhrss.chengdu.gov.cn)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咨询电话: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028)61884978;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028)86407323。
附件: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点击下载)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公安局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