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公示由眉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195619。
社会监督电话:
中共眉山市纪委(市监察局):(028)38444444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028)38168059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168529
附件:2019年下半年眉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拟聘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