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限为2019年12月24日至2019年12月30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监督电话: 028-38516361。
本公示由眉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电话:028-38108396。
附件:眉山市财政局2019年下半年赴国内知名高校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拟聘用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眉山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