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861336。
监督电话:
青神县纪委监委:(028)38811535
青神县委组织部:(028)38816178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816634
附件:2019年下半年赴国内知名高校公开引进优秀人才人才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