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结论
姓 名 |
体检结论 |
姓 名 |
体检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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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 娜 |
合格 |
何玉兰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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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 婵 |
自愿放弃 |
罗春梅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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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凤妤 |
合格 |
张晓芳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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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 媛 |
合格 |
刘 蕾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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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汝文 |
合格 |
李 莉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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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宇婷 |
合格 |
杨进玲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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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敏 |
合格 |
李 琴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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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 婷 |
合格 |
苏 丹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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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 杨 |
合格 |
王钰萍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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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兰兰 |
孕妇,需孕期结束后补(复)检 |
何 瑶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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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洋洋 |
合格 |
周 平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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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婷婷 |
合格 |
邓 辉 |
自愿放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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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媛媛 |
合格 |
王 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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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 艺 |
自愿放弃 |
邓 磊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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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 欢 |
合格 |
何 益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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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珍 |
合格 |
二、政审安排
(一)政审考察名单
体检结论栏为合格的考生,进入政审。
(二)政审考察时间
1.2019年以前毕业的毕业生:即日起至2020年1月6日;
2.2020年应届毕业生政审时间截止2020年7月31日。
请考生提前根据《政审考察注意事项》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政审材料。
三、政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选调工作人员考察(政审)工作的通知》(江人社发[2016]36号)文件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四、政审考察注意事项
(一)参加政审的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证等能证明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请参加政审的考生认真填写《江油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调)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1式1份(本表双面印制,粘贴近期彩色证件照片)和《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1式3份(本表双面印制,粘贴近期彩色证件照片);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资质等须与报名时提供证件上所载信息一致,所填内容不能涂改。
《江油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调)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各栏内容全部手写,严禁打印。
《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各栏内容全部电脑打印,没有情况填写的栏目必须填“无”,不能出现空缺栏。
(三)档案不在江油市人才服务中心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江油市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16-3261536)办理调档手续,并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将个人档案移交到江油市人才服务中心。
(四)请考生主动与招聘单位取得联系(江油市教体文广局:0816-3221246),接受政审考察,并保持全天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或个人档案存放部门不明等原因,无法按期进行政审考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政审中不符合《公告》中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逾期未参加政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政审,取消聘用资格。
(七)在招考、聘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隐瞒欺骗,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八)政审、拟聘具体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江油市门户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一:《江油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调)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
附件二:《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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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