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原则
公开、民主、竞争、择优、适用。
二、选调职位及名额
州委办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4名
三、选调对象
符合选调条件的州级部门、州内各县(市)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品行端正,有较强的文稿写作和服务协调能力。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 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同时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近五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5.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务员回避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的。
3.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4.按照国家、省、州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由州委办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选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试用、讨论决定、公示和转任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本次选调公告和成绩等相关事宜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发布。
(二)报名。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8∶30-12∶00,14∶30-17∶30)。由报考者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州委办公室人事科(州委武警楼106室)报名,不得代报。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2019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贴照片),需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县(市)委组织部门同意并签字盖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
5.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编制卡复印件1份(由原件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
6.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1份(由原件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
7.所在单位出具的近五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由所在单位加盖鲜章)。
(三)资格审查。由州委办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在报名截止时,未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但最低不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削减或取消选调职位。
(2)笔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2019年12月27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2019年12月26日17:30前到州委办公室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3.考试总成绩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5名(差额1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实地考察后,由州委办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六)体检
在公务员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州委办公室承担。
(七)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州委办试用,试用期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
(八)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根据试用情况,州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会议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
(九)公示和转任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对反映影响选调的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州委组织部审批,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转任后,在州委办公室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选调纪律和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一律取消报考或选调资格。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选调工作纪律,在选调工作任一环节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考察、体检、试用、公示各环节出现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州委办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公告由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3865340
监督电话:3865879
附件: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2019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