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加分资格,并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本公告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社会监督电话: 028—36202131(仁寿县纪委监委)
028—36201339(仁寿县委组织部)
028—36219203(仁寿县人社局)
028-36686126( 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
附件:2019年下半年仁寿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拟政策性笔试加分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