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公告由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38298507。
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8-38444441
附件:2018年东坡区公开考核招聘卫生类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第二批拟聘用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