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补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因原件校验不合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入原件校验,以下应聘人员递补进入原件校验:
姓名 |
准考证号 |
报考岗位 |
岗位排名 |
是否递补进入 原件校验 |
陈小丽 |
22837071204 |
01001电视新闻编导 |
6 |
是 |
廖振宇 |
22837071213 |
01001电视新闻编导 |
7 |
是 |
二、递补原件校验有关事宜
(一)时间: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60225室。
(三)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关材料,并按以下顺序依次排列:
1.本人报名时打印的《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
2.本人《笔试准考证》1份。
3.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2019年10月16日前取得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复印件。国外、境外留学人员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的专业认证材料原件、复印件。
(2)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鲜章)原件。
(3)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所在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招考的书面证明(加盖鲜章)原件。
5.报考岗位条件中需要的相关行业工作经历应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包含此段工作经历时间段的社保缴纳清单原件、复印件。
(四)若招聘岗位要求其他条件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五)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递补原件校验要求
(一)进入递补原件校验的应聘人员须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参加校验。
(二)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本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逾期未参加递补原件校验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递补原件校验合格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028—8266856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28—82708289。
特此公告。
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