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1.我市在2019年10月底前服务期满并经服务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五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户籍在我市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见《2019年华蓥市基层事业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4年11月30日至2001年11月30日出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上述人员的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19年11月30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一)现场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4日至1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华蓥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3室,联系人:白玉华;联系电话:0826-4690530)。
3.报名时须提交资料:(1)五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基层服务单位和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2019年10月底前服务期满的应在正式聘用前提供服务期间工作考核合格的相关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2019年华蓥市基层事业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
(2)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退出现役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2019年华蓥市基层事业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4.报考费用: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面试80元/人(进入面试人员缴纳),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报考者本人对所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9年12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代领者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领取。逾期不领取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2: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职位招聘名额。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职位,将于开考前在华蓥市人民政府网公告。
2.笔试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星期六)。
4.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均不得作为参考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5.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笔试后期在华蓥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折合总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将在华蓥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2.进入面试人员请于1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到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递补:因考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出现的缺额,按考试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公告于12月26日在华蓥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4.面试内容:实行结构化面试。
5.面试时间定于2019年12月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具体事项由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6.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因面试缺考而产生面试实际参加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低于2:1的,仍视为有效考试比例。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于12月31日前在华蓥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六、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复检及递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具体事项在华蓥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同时,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对象的范围,在服务期间工作考核是否合格,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由考核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华蓥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者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由组织统筹安排到缺编的乡镇直属事业单位。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公示期内、审核确认、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本次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十、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本次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的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由市纪委监委对此次考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考聘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公告解释
由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过程中的各类信息,均在华蓥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告公示。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及时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办理聘用手续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826-4690530
附件:1. 2019年华蓥市基层事业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9年华蓥市基层事业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