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职位及条件
(一)职位及名额
司法行政人员(宣传)1名。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为雅安市范围内各级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
2.报考人员具有五年以上宣传或文秘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19日后出生);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
3.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良好的政治品格。
4.具备履职所必须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语言文字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2.近三年内因违反党纪、政纪受到纪律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近五年内被辞退公职的人员;
5.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侦查的人员;
6.与报考单位相关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68条所列亲属关系,需要回避的人员;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9日至11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雅安市天全县人民法院三楼政治部办公室(天全县城厢镇安居北路113号)。
3.报名方式及材料。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报名请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3)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工作经历证明;
(4)公务员录用通知、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5)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天全县人民法院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面试、考察程序。
(三)考试。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由天全县人民法院具体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考试实行命题作文,重点测试应试者写作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综合成绩的40%。
2.面试。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报名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综合成绩的40%。
(四)考察
考察占综合成绩的20%。
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察成绩×20%)确定拟选调人员,总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选调,对认定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五)办理手续
根据综合成绩,经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出拟调动人员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调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2.本次选调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经调查属实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本公告由天全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4.联系电话:0835-722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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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全县委组织部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全县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