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年龄详见岗位表(附件)。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7. 2019年7月31日以后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http://bm.e21cn.com/gqrc。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 2019年11月15日9:00至11月21日17:00。
2.资格初审: 2019年11月15日9:00至11月21日23:59。
3.网上缴费: 2019年11月15日9:00至11月22日23:59。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19年成都市双流区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附件)等信息。
1.网上注册: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
2.填报信息并上传照片: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信息填报并上传照片。照片为应聘人员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格式为JPEG格式,大小在5-30K以内,要求图像清晰。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需按要求重新上传。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联系方式,招考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成都市双流区人才交流中心(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正通路555号,咨询电话:028-85822441)。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本次考试由区人社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应聘资格审查表》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删除报名信息重新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或重新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费50元/人。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缴费成功后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19年11月27日9:00至11月29日23:59登陆报名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19年11月30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综合能力素质》(公共类)。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开考比例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9年11月26日通过双流人才网(http://www.slrc114.com)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所缴费用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至原账户。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19年12月6日前在双流人才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通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面试开考比例1:3(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的岗位可放宽至1∶2),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确定(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双流人才网公布。
2.资格复审方式: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须同时提供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资格复审要求:资格复审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
4.缴费标准: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与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一并在双流人才网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依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三日内在双流人才网公布。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二)考察要求
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公示
考察合格者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双流人才网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资格或公示后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察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外包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合同签订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由成都天府新区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委托用工单位负责雇员日常管理。未经主考机关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聘期及待遇
公开招聘的政府雇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首次聘用期原则上为三年(含六个月试用期)。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标准为每年1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和业绩奖金,其中基本工资占40%,业绩奖金占60%,并按相关规定缴纳和缴存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缴纳(存)部分在薪资中代为扣缴。
六、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本次公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
成都市双流区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85736202
咨询电话:
成都市双流区人才交流中心 028-85822441
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3日